一、靈魂的論證

  人有靈魂,這應該是一件簡單明瞭的事。正如一輛普通的汔車,本來是一堆死物,不能自己開動,但是當有司機坐在它裡面時,就能正常開動了。同樣,人的身體也是由數十種物質元素組成的,本來是一具死物,不能活動,可是當有一種生命活力——靈魂在它的裡面時,身體就活起來了。這是顯然的事。可是在生活中,很多人從來不經過認真考證,便輕易地說人沒有靈魂,死了百了。他們對於自己將來的永遠歸宿實在太不負責任了。實際上,一個人若想否認靈魂,必須要有多次死亡的經驗來驗證才對,所以對於那些從沒有過死亡體驗的人來說,是根本沒有資格說「人死如燈滅」的。下面我們將從幾個不同的角度來論述靈魂的存在,盼望讀者朋友引起重視,為自己寶貴的靈魂預備美好的將來。

1、人有自我意識的特徵——「我」不是身體

  (一)每個人的身體都是由數十種化學元素組成的,這些物質元素人人相同,不能起到分別你我的作用。但事實上每個人的「我」各不相同。既使是雙胞胎的姐妹,雖然是由同一個細胞開始分裂而成的,但她們的人格也是不同。因此人雖有共同的物質基礎,卻因裡面的靈魂不同而表現出各個不同的自我意識和性格來。

  (二)我們說話時的邏輯也證明人是有靈魂的。例如,當我們說「這是我的手指」時,表明手指屬我,但手指不是「我」;同樣,當我們說「這是我的身體」時,也就表明身體屬我,但身體並不是「我」本身。顯然,這個「真我」就是裡面非物質的靈魂——它才是肉身的主人。當然,當我們說:「這是我的靈魂」時,這個「我」就一定包括身體在內。由此可知,完整的人是由「身體」和「靈魂」兩部分構成的。這也正如聖經所說的。

  (三)如果「我」就是身體,那麼可以設想,若有人因車禍失去部分肢體,則這個「我」也必將隨之失去一部分了。但事實告訴我們,肢體殘缺的人「我」仍然很完整,不會變成半個「我」或「他」。這說明身體跟靈魂並沒有必然的聯繫。

  (四)人的肉體由於新陳代謝作用,舊細胞不斷死亡,新細胞不斷產生,全身細胞大約七年一換,但裡面的「我」始終如一(生理學表明,就是腦細胞也在慢慢地更換)。所以人八十歲時的身體跟五歲時的身體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已經更換過十多次了,但裡面的「我」卻是同一個「我」。因此老年人常常喜歡回憶自己年少時的光景。這說明人裡面的「我」有一個恆久不變的基礎,跟漸漸更換改變的肉體並沒有必然的聯繫。由此我們還可以推想而知,一旦身體死去,裡面的「我」仍將依然顧我——這便是靈魂的繼續存在了。

2、人有表達無限的本能——超空間性

  人雖然受到物質身體的限制,但人裡面的思想和心靈卻不願意受限制,小小的腦子總是想這想那,要探索好些未知的事,追問時間的開始和空間的盡頭。甚至希望跑到月球上,跑到火星裡,跑到宇宙的各處瞭解一切的奧秘。當今世界上著名的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說:「我發現物理學和宇宙學極其激動人心,它就像星球航行,勇敢地向未被征服的領域前進。」人類這種對無限的嚮往,是從一個遠超肉體的本質中產生出來的(因為靈魂一旦離開身體的約束後,便成了超越空間的存在), 這個本質就是靈魂的本質,證明了靈魂的存在。

3、人有盼望永生的本能——超時間性

   一百歲的人怕死,如果讓他再活一百歲,同樣還是怕死,這說明人總想永遠活下去的。假如人只是一個屬物質的肉體,而死亡又是自然的規律,那麼人對死的態度就應該順其自然、坦然面對才是,又何必極力地逃避或抗拒呢?然而人卻不願意自己在時間長河中被消滅,所以很多人都想在世間留名,希望能流芳百世,有的人甚至請人為他雕像,盼望自己永垂不朽。人裡面的那個不願意被時間淘汰的本能,就是靈魂永恆的本質所發出的。不但如此,就是當我們面對著鏡子發現自己比從前衰老了許多時,我們也是不甘願。我們連自己老了也不願意,這就表明裡面的永恆性超過外面的必朽性。這個永恆性就是靈魂的屬性。聖經《傳道書》3章11節揭示了這個奧秘, 說是上帝造人時便「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的。

4、人有精神和肉體之分——超物質性

  眾所周知,人是肉體和精神兩部分組成的。身體是屬物質性的,精神是屬非物質性的,兩者之間有本質的區別。因此人們在談到「物質文明」的同時也會談到「精神文明」。詞典上對「精神」一詞的解釋是:「指人的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的心理狀態。」這定義說明「精神」實質上就相當於本文所說的靈魂。不相信有靈魂的人請仔細考慮以下幾個問題:(一)、由物質元素組成的大腦怎能產生出非物質的意識?(二)、細胞內遺傳因子DNA機械複製的結果,又怎能激發出人間的善惡、良知和愛情?(三)、原子、分子偶然碰撞的結果,又怎能產生出無比複雜而有秩序的大腦,以至最終產生出高度發達的社會文明?——所有這些,都是唯物論永遠無法解釋的難題。

  (註:雖然人的意識活動有賴於物質的大腦,但大腦本身並不是意識。這就如音樂需要樂器來表達,但樂器本身並不是音樂。有人認為人腦是產生意識的基礎,離開了大腦,便不可能再有意識。但這是無法證實的事。請問:離開了樂器,音樂難道就不存在了嗎?其實空氣中載有音樂信號的電波或聲波多得是呢!依此來看,如果離開了大腦,意識仍然是可以繼續存在的,只不過會以另一種形式存在而已。)

5、人有心靈崇拜的本能——屬靈性

   美國國家地理學會到世界各地調查的結果表明,人類皆有敬拜神之天性。無論文明野蠻、進步落後,這點莫不相同。2001年出版的《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上的數據表明,當今世界上有神論者占總人口的85%,(其中基督徒佔了世界總人口的三分之一)。因此全世界充滿了拜神的空氣,你看哪一個地方會沒有基督教堂、天主堂或者廟宇、寺院、清真寺呢?這個普遍拜神之事實,足以證明人類有心靈崇拜(或宗教崇拜)的本能。人若找不到真神,便會去拜假神;若不拜假神,就會在心靈中樹立其它的偶像,如偉人、明星乃至錢財、電視、小說等等,以填補心靈中的空洞,但在動物界卻沒有類似的例子。你也決不會看到猴子也有拜祖宗和偶像的行動!心靈崇拜的本能是人類所特有的,這是神在當初造人時所賦予人的,神的目的是要人來尋求他,與他交往,並且從神那裡得著滿足。因此,心靈崇拜的現象表明了人類的心靈中有一個特殊的飢渴和需要,這個需要也就是靈魂的需要。你會感覺肚子餓,這證明你有一個胃;同樣,當你有心靈飢渴時,就證明你有靈魂。

6、臨終的觀察

  人在臨終時,眼睛會突然失去光芒,瞳孔馬上會擴散,同時口裡有氣呼出。單憑眼神這點微妙的變化,我們也應該相信人有靈魂才是。因為在這瞬息之內,身體的物質結構其實不可能有很大的變化,但人卻已經截然不同了。而且很多死裡逃生者都回憶說,當人死去時靈魂要經過一條黑暗的通道,這很可能就是呼吸道。這個經歷跟創世記2章7節的記載相呼應。經文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人的靈既然是從呼吸道進去的,那麼當靈魂離開身體時,也從呼吸道出來,應該是一件很合理的事。

  信徒臨終時,大多坦然、安詳,有的甚至還大有喜樂和奇妙的經歷。比如,有些人臨終時會預先告知親人「今天救主要接我回天家了」;有些人在臨終時還會看到天使向他顯現,來接送他的靈魂。而少數不信主的人在臨終時也會知道自己「今天我要走了」,之後這話果然應驗了。這些經歷都表明靈魂確實是存在的。美國有一位很有名的醫師曾下結論說:「任何人在他臨死時都是很痛苦的,惟有基督徒,在臨死時確有美滿平安的感覺,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歸宿是可靠的。」

7、異象異夢的應驗及魂象顯現

  對於信徒來說,異象和異夢也許算不上是什麼大驚小怪的事,好些信徒都有過多次的經歷,限於篇幅,在此不一一舉例。有一本叫《不可思議》的書上也記載著不少類似的事,就是連美國的林肯總統也這樣。有一天他夢見自己走進白宮,衛兵和眾人都很肅穆、悲哀。林肯總統問衛兵出了什麼事,衛兵說總統被暗殺了。林肯總統感到驚奇,但他看到美國國旗遮著一個人,他走近一看,真是他自己。第二天,他沒有什麼不安,將夢告訴妻子和其他人,妻子囑咐他要小心。第三天,他果然被人用槍謀殺身亡,於1865年4月15日與世長辭。我們知道肉體是不可能預知未來的,所以異夢的應驗證明了靈魂的存在。

  再如,科普雜誌《科學與生活》上曾登載了這樣的一篇文章:某醫院的醫生值班室內有兩位醫生正在交談。突然,一位經他們救治過的垂危病人出現在面前,表露感激之意,可是旋即消失。兩人面面相覷,急速跑向病房,守候在這個危重病人身邊的護士、家屬介紹,患者剛剛死去。家屬還說,患者臨死之前,曾思念和呼喚過這兩位醫生的名字。人的身體一經死亡,若靈魂就沒有了,就不會有魂象顯現的可能,但人死後魂象顯現的事例卻證明了靈魂的存在。

8、死裡逃生者的體驗

  近三十年來,美國各地的醫生及心理學家曾分頭用科學方法去研究「魂不附體」的這類現象。在眾多從事探索靈魂的科學家中,美國著名哲學、醫學博士穆迪氏(Raymond A. Moodyjr. )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在調查了一百五十名死而復生的病人後,將研究成果寫成《一百五十個人的死亡體驗》(或稱《生命之後的生命》)一書。另一位美國著名的心臟病專家司庫梅克教授,在調查了2300個瀕死經驗後,也驚訝地發現60%的人在瀕死時,都經歷了同樣的過程:當他臨近死亡時,先是聽到醫生宣佈他死了,接著是親友的哭泣聲及其他噪聲,隨後他感到自己經過一個長而黑的通道,突然又像一個旁觀者站在自己的軀殼旁邊,他可以清楚地看到醫生為搶救他所做的一切努力。等等。這些研究也都表明人的確是有靈魂的。

9、基督徒靈魂上天的經歷

  聖經多次提到有關靈魂離開身體或死人復活的事例。在基督教會內部的神跡奇事中,有些基督徒確實有過靈魂上過天堂的經歷,但有此經歷的人在其一生中往往不過一、兩次而已。但印度著名的傳教士孫大信( Sundar Singh 1889-1929)在靈裡上天的次數極多,有時每月約有七、八次。下面略引他所載的一些有關靈魂上天的經歷片段(限於篇幅,原文部分內容作了刪除,特此說明)。

  「天上有基督的寶座常常在中間,他的形像是描寫不出來的。有一次我看見他手上的釘痕,可是不但不難看,反而美麗發光。他有鬍鬚,並有長髮,髮色如同金絲發出亮光,面貌象太陽,但其光線不會使人暈眩,他面上常帶微笑。在基督寶座周圍有數不盡的光榮的生命,有天使也有聖徒。在這裡他們都是榮耀的,但他們的榮耀也分大小、種類和顏色,衣服像是用光作成的。

  「在天上講話不用問答,你把思想放在我裡面,我把思想放在你裡面,就是交談了。在地上交談時,有時不待對方開口,我們也已知道他要說什麼。天上說話就是如此。在世上,嬰兒從胎中生下,雖然先前沒有呼吸過,也馬上自己會呼吸。天上的事也是這樣,本來不會的,一去馬上都會了。天上最有福的事就是聖徒交通,這是一種特別的談話,也就是聖經裡所說的『聖徒交通』,確是樂中之樂,屬靈的問題,一問便明白。天上還有一種特點,無論什麼事,總不會令你討厭。地上的事,那怕就是好事,久了就會厭倦,天上正好相反,越久越好。

  「天上的特點是無論什麼事都像在家中一樣,沒有不慣的,沒有不喜歡的,沒有一樣東西是醜惡的。在那裡想見誰,無論相隔多遠,一想就看見。因此他們常與主在一起,因為一想就見,常想就常見。那裡是我們所仰慕的,沒有憂愁,沒有煩惱痛苦和悲傷,只有愛,只有喜樂,而且永遠是這樣。

  「在那裡他們有家有屋,就是主所預備的(見《約翰福音》第14章2-3節)。有一次,我在主面前,人叫我到他的家中去,但我說:『我不想去,在這裡有主的同在多好。』那人勉強我去,去了以後才發現那家也非常的好,因為主也在那裡。

  「 地上的東西是天上的影子。地上的山、水、鳥、獸、花、草等天上都有,所不同者,地上的東西不完全,而天上的卻十全十美。天上就是沒有生命的東西也能讚美神。天上的東西都不是消極的,你欣賞它,它也瞭解你。人在天上的視線特別長,一舉目可看到幾百萬里,無一物可以阻擋它。住處雖有間壁,但不會阻擋視線,都是透明的。……凡心所想要的都能得到滿足,在那裡你不會缺乏什麼,因為所有最好的都在那裡。」

10、人為何不知道有靈魂和靈界?

  有人可能會問:「人既然是有靈魂的,但為什麼自己竟不知道有靈界的存在呢?」對此,聖經給出了一些答案。

  其一、因為死亡是單行道(詩39:13,伯16:22)。這條路是一般人從沒走過的,極少數人雖然有過死而復生的經歷,但對於他們的報告卻很少有人引起重視,或者被認為是「精神幻覺」。

  其二、因為人的「靈眼」就被魔鬼弄瞎了(林後4:4)。一些有過靈界經歷的人指出,人的靈體跟他的肉體相似,也長有靈眼。而且聖經告訴我們,人在原造時,靈裡有極豐富的靈智,能清楚知道靈魂和靈界的存在。所以在伊甸園裡,人類的始祖亞當能清楚地知覺神的「行走」(創3:8)。但後來人類犯了罪,離棄了真神,人與神之間的交通斷絕了,人的靈裡失去神的內住,再也沒有神的感動、光照和引導了(此即人的靈性死亡了);而且人的靈眼又被魔鬼弄瞎,結果當然覺察不到屬靈界的事了。於是,人便很自然地說沒有神、沒有魔鬼,也沒有靈魂、天堂和地獄了。這就如一個瞎子會很自然地說沒有月亮、星星一樣。

  不過,聖經也告訴我們,藉著基督福音的光照和上帝聖靈的重生工作,能使人的靈性重新得以復甦,恢復與神的交通,並且心靈中的眼睛重新得以開啟。這樣,人不但能確知神的存在,而且還能覺悟到來世的權能和靈界的存在(弗1:17-18,來6:4)。所以一個真信耶穌的人,對於屬靈界的事都是不會懷疑的(當然,還沒有真正悔改重生的信徒除外)。他們的信仰也決不是糊塗盲從的。這也難怪基督徒為什麼要不計個人得失,費財費力地傳揚天國福音,靠主能力拯救人的靈魂了!

二、靈魂的價值

  聖經告訴我們,人之所以為人,因為人像上帝,所以人有理性、德性、靈性等其他動物所沒有的特質;人之所以為人,也是因為人有靈魂的價值,而且這靈魂是永活不死的。 如果與動物相比,人的肉體實在算不了什麼。人的體重、力氣比不上牛,眼睛不如貓,鼻子不如狗,耳朵不如老鼠,爪牙不如獅虎,生育能力和抵抗疾病的能力遠不如動物。但是正因為人有靈魂的價值,才使我們超越於一切動物,而成為「萬物之靈」,成為管理世界的主人。

  可是,人的靈魂一旦離開身體,肉體就價值不大了。因為經化學家的分析,人體所構成的物質不過是跟泥土一樣,其成份是:一擔水、一把鹽、一杯糖;脂肪可以 做幾對肥皂,石灰可以消毒一個雞籠,磷元素可以做二百根火柴,鐵可以做一枚鐵釘,氮可以配成火藥打一槍,鎂還不夠鎂光燈一閃,鉀、鋅、銅、錳、鈷、銀、碘等元素的含量都極微少。人一死,身體就很快發臭朽爛。動物死了還有人要,人死了誰也不想要,真比動物還不如!再者,國家的法律評價一個人的價值時,也完全在乎他的生命,而不是身體的大小和容貌的美醜。因而在相同的情形之下,殺死大人和小孩的罪是一樣大的。所以說人之所以寶貴,全在於人有靈魂的價值。

  在聖經中,主耶穌曾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靈魂),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章26節)所以主耶穌看人的靈魂,實在比全世界的財寶更寶貴,他甚至甘願流血捨命來買贖人的靈魂,以免下陰間受魔鬼的折磨。如果我們在這勞苦愁煩、轉眼成空的人生中,只顧眼前的利益和肉體的享受,卻不顧將來靈魂的永遠歸宿,那是一件多麼愚蠢的事啊!人若到了那個時候才後悔自己做了錯誤的選擇,又有何用呢?!

三、靈魂的歸宿

  現在,不要說科學家,就是中學生都知道「質能守恆」定律。這定律證明了「人死如燈滅」的說法是錯誤的。美國太空火箭之父范伯朗博士說:「物質不滅能量守恆定律已經全然確立了,我也相信靈魂不滅定律」。是啊,燈點滅了,結果就變成了水汽和二氧化碳,進到空氣中;照樣,人死了,其實也不是什麼都沒有了,而是變成了另一種存在形式,進到了永恆界中。正如蝌蚪變成青蛙,蠶蛹變成了蛾,毛蟲變成了蝴蝶,人死後也會變成另一種屬靈界生存形態,這種形態是現世的人所不能理解的,正如在地上爬行的毛蟲並不知道自己後來竟會變成蝴蝶,並且飛上天空的情形。

  人雖然不知道自己將來的歸宿,但神的話——聖經卻已經將這件事講得一清二楚。聖經說:人人都犯了罪(註:在至高上帝的律法中,一切不合神心意的事,和一切不道德的事或心思意念都是罪,比如說謊、貪心、驕傲、恨人、淫念、粗話、不孝敬、拜偶像等),並且罪的工價乃是死,死後且有審判。既有審判,有罪的人當然要下地獄受苦了。

  那該如何是好呢?哦!朋友,不要懼怕,因為上帝實在愛我們,他雖然是聖潔、公義的,但他更是慈愛憐憫的,所以這位上帝為了拯救我們的靈魂,已經為我們預備了一個完全的救法,這就是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並且為了擔當我們的罪而被釘死於十字架上。主耶穌所流出的寶血,就是為了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惡和過犯,使我們能重新與神和好,回到他的懷抱。

  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又被埋葬了,但第三天,父神上帝又叫他復活起來,升到天上。這樣,只要我們願意向神認罪悔改,信靠主耶穌,神就因耶穌的名赦免我們的罪,並且賜給我們永生的生命,免去地獄的刑罰。聖經如此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

  親愛的朋友,上帝已經向我們發出了慈愛的呼召, 趕快相信吧!我們所傳的福音,就是能救你靈魂的道。請不要再隨便拒絕了,因為天堂總比地獄好受。朋友,墳墓實在不是人類的最後歸宿,死亡也不是我們的最終結局,天堂應該是我們將來的住處,永生才是我們美好而真實的盼望!來吧,讓我們一起投入慈愛天父的懷抱,今生得福百倍,來世享受永生!

資料來源:http://www.edzx.com/Article/Class9/Class10/200607/9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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