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暫停死刑12年 殺人犯增加32%... 聯合報:74%反廢死刑 42%認王清峰應下台
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表示任內不會執行死刑。聯合報民調發現,只有一成二的民眾贊成廢除死刑制度,也只有百分之九贊成暫緩執行死刑;四成二民眾認為王部長有必要因死刑問題和多數民意相左下台,三成五覺得沒有必要。
王清峰首度以部長身分明確表示「任內不執行死刑」,死刑議題再度引發討論。調查發現,有七成四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只有一成二贊成。分析顯示,即使是贊成廢除死刑的民眾,也有四成七主張目前已經判決的死刑犯應該先伏法,不宜溯及既往。
分析顯示,反對廢除死刑或主張目前的死刑犯還是必須執行的民眾,超過五成認為王清峰部長有必要為此下台,覺得沒有必要者占三成;贊成廢除死刑或主張暫緩執行死刑的民眾則有五成以上認為王部長不需為此下台。【2010/03/11 06:28 報導 】

輔導死囚 張柏舟:槍決前屁滾尿流 (2010/03/12 19:2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廢不廢除死刑引發討論,前法務部長王清峰還因此下台,到底該不該廢除?投身輔導死刑犯將近20年的藝人張柏舟表示,不少作惡多端死刑犯,刑前害怕到腿軟、甚至嚇到屁滾尿流,甚至不少死刑犯都希望趕快被槍決,因為等死的日子真的很難受。
最近很少在螢光幕前出現的藝人張柏舟,其實是個監獄義工,他輔導死刑犯將近20年,表示電影裡的死刑犯說起話來豁達,但這不是反映真實狀況。張柏舟說,「死刑犯刑前其實很害怕,甚至嚇到腿軟。」
監獄最禁忌的地方刑場,讓人看了心生害怕,該不該廢除死刑?張柏舟認為台灣法制觀念不足,死刑必須存在,否則好人無法受到保護,社會必定會缺乏制衡的力量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張禕呈、黃俊燁)

德之賊也
◎ 陳殿冠 (作者為牙醫)
所有法律審判流程走完,死刑定讞。受難家屬,抓到犯人的警政人員,及全國百姓,等著看公僕劊子手執法,臨刑前,劊子手放下刀斧,脫下臉罩,對著圍觀的群眾說,我下不了手,我願意為這個死刑犯下地獄,然後,來上一段宗教布道,勸大家愛惜生命。下月月初一到,這公僕劊子手的薪水還是照領的,分文不減。
早在兩千五百年前,孔子對這樣德行的人,便已下過嚴厲的批判,稱之為小偷,偷什麼呢,偷道德。孔子對於滿口仁義道德,自命清高,卻同時踐踏正義的士大夫,最為不齒,於是留下了「鄉愿,德之賊也」的名言。帝制時代,狗屁倒灶的事隨皇帝一個人說了算,百姓莫可奈何,只能私下拿孔子的話罵著;現在到了民國九十九年,總統口中的「法治社會」,讓堅決不執行死刑,而滿口道德至上的法務部長王清峰,給破了功,台灣百姓們也許要開始認清一點,現在我們這裡還是人治社會,法律由大官一個人說了算,百姓還是只能學孔子私下罵人,莫可奈何。

真想破口大罵
◎ 潘儀諮 (作者為影視編劇)
像我們這種平凡人,只要一收到法院欠稅的強制執行令,就嚇得心跳失序,哪能跟殺人不眨眼的冷血一族平起平坐!當我們認命的按著國家的律法來過日子的時候,理當接受國家的法律來保護,這點要求天經地義,王清峰竟然堅持要廢除死刑!身為法務部長還大言不慚,想要得到死刑犯的感謝?
若非罪證確鑿,法院也不得隨意將人處以死刑啊,將窮凶惡極之徒繩之以法,保護其他善良的百姓,本來就是當政者回報給人民的一種愛,憑什麼浪費納稅人的錢來養那些該死的人!
如果殺人都不用償命,變態者屠害他人的心還有啥好顧忌,或許那些從死刑改為無期徒刑的犯人,再歷經大赦被放出來之後,首先要找的就是定他們死罪的法官、捉拿他的員警、還有與他對簿公堂的被害人家屬,然後再修正一下自己當年有破綻的犯罪模式,再來跟執法人員鬥法…有時候殘忍也算一種仁慈,這句話特別適用在執行死刑上!

檢察官︰死刑可嚇阻犯罪
記者楊國文/專訪
「即使是紅燈也有作用!」負責執行死刑的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以紅燈為例,認為死刑可嚇阻犯罪,他反對廢除,應對已定讞的四十四名死刑犯執行死刑。
執行死刑檢察官被法界稱為「合法劊子手」,法訓所十八期結業的錢漢良,曾擔任十多年法官,八十二年從高等法院轉任高檢署檢察官,九十五年七月就任高檢署執行檢察官後,因施茂林、王清峰兩位法務部長未簽署死刑執行令,近四年來執行槍決的紀錄掛零,他無奈說:「就只好擺著了(指執行死刑)!」
錢漢良說,他支持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日前對定讞死刑犯應執行的意見,「不應有判死刑不執行,判有期徒刑卻執行的分別,否則要民眾如何信賴司法?」
他說,即使早年戒嚴時代,陸海空軍刑法仍有「唯一死刑」規定,他審理案件也絕不輕易判人死刑,然而一旦經三審定讞判決的死刑犯,而且沒有非常上訴、再審等條件時,依現行法律「不能不執行吧」!
錢漢良說,死刑不僅有相當程度的遏阻犯罪效果,也有穩定被害人家屬情感的作用,對整體社會、治安都有助益,尤其在目前尚有七成多民眾反對廢除死刑情況下,他贊成仍有死刑存在的必要。
錢漢良認為,「法律的可貴之處,在於分擔人民的憂愁,以及契合人民的感情」,若違反此原則將和民意脫節,法務部應審慎為之。

王清峰下台!!請你立即下地獄!!(486的 大丈夫週記)
台灣目前有44個罪大惡極的死刑犯被法官判死刑,依法應該執行槍決。
但腦袋裝屎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卻因為它個人的想法,認為這些人不應該死,所以不簽命令,因此那些死囚現在活的還真滋潤。
王清峰接受媒體訪問時『語帶哽咽』的說它願意代替死囚去死,去下地獄。就算下台,她還是堅持死囚們不能死。他說廢除死刑,能讓社會更和諧。
但日前我看電視說目前台灣還有大約70個宣判死刑的刑事案件正在審理。天阿,社會有更和諧嗎?我們只看到更混亂!
殺人償命不是以牙還牙,而是告訴所有人任何事情都必須付出代價!
今天這些人渣殺人不用死,還有機會能獲得假釋出獄的機會(以目前法令是如此),那這還有天理嗎?
更讓我憤愾萬分的是,居然還有法務部長討出來說這些死囚不能死,要社會大眾給他們一個自新的機會。
幹!!
被他們殺死的人的人權在哪?被他們殺死的人還有什麼機會?
用我們的選票來表達你支持不支持廢除死刑!
我問,這樣的人該不該死??
性侵國中女生,又拿刀子把這女生喉嚨割斷放血,讓她流血過多致死,這小女孩受到非常痛苦的折磨才慢慢死掉。犯人在法庭上不但沒有悔意,還認為法官態度不佳而揚言要殺掉法官。
請問你,這樣的人該不該死?
目前這樣的死刑犯聽說有30多個等待槍決,但法務部長遲遲不簽字執行。
有的死刑犯是亂刀砍死自己的奶奶、媽媽,有一個是追求女生未果,開車撞傷被害女子在亂刀砍了170多刀(好像是這麼多刀)。

我反對 廢除死刑以及減刑 的理由(空中的人形醫生)

第一,在所謂民主國家中,能夠被判重刑是相當不容易的一件事,就算一審有罪,也還能不斷上訴,上訴時間更是長達十年以上,在這種情況下,還被判死刑的,通常都是罪有應得。

第二,重大犯罪者再犯的機率相當高,如果我們不斷主張犯人的人權,那身為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的平民百姓們,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第三,有人主張,如果判罪犯重刑或死刑,那他會為了想逃避追緝,而搶先殺害被害者,以便湮滅證據,所以減刑以及廢除死刑是在保護受害者。而且我們無法證明,判死刑對減輕犯罪率有幫助。我認為這是不合邏輯的詭辯

台灣目前已判死刑,等待執行的死刑犯,都是已殺死被害人的。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殺人,要被判死刑,幾乎不可能。有人竟假設犯人會為了躲避死刑而殺死受害人,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毫無根據的說法。

再者,許多有死刑的國家,治安都比沒死刑的國家好。新加坡甚至有鞭刑,他的治安就很好。台灣戒嚴時期的時候,判刑最重,結果治安最好。另外,軍法判刑比一般判刑來的重,在職軍人的犯罪率也比一般人來的低。誰說嚴刑峻法沒用?

觀念平台-死刑不執行的政策盲點(許文彬)
「死刑存廢問題」為世界各國法學界及人權運動者所關切,這牽涉到個別國家的社會價值觀,甚至宗教哲學的理念層次,本無絕對的對錯可言。美國開國政治家傑佛遜於所著《聯邦論》嘗言:「政府的政策往往是要在『兩害權其輕』或『兩利權其重』之間作出抉擇,而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而今對於死刑存廢的爭議,當亦可作如是觀。
     放眼我國當前的社會情況,權衡利弊得失,若要將死刑制度全面廢除,恐仍為絕大多數國民的「法律感情」所難以接受。唯現行有關「死刑」的法制,確實尚未臻於完善,亟應積極地檢討改進。
其實,如果一個殘暴惡極之徒,其人性泯滅,則國家公權力施以極刑,乃是罪有應得,如此正是護衛上蒼的義理,符合世間規律秩序與百姓法律感情,衡諸宗教勸人為善的本旨,亦不為過。而若顧慮「誤判」的可能性,則可以從完善審判及執行之程序來妥適處理。
因此,在刑事法制的設計上,「死刑」寧可備而不用,然究不宜完全廢除。民主法治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瑞士,均未廢除死刑,當可作為借鏡。我國現行法典中,原來訂有唯一死刑之罪名者,迄今已一律改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亦即所謂「相對死刑」,賦予法官針對個案情狀得有裁量的餘地。然則,死刑法制的完善改進,可以彌補廢除死刑論者所指陳的缺失,這是政府可以著力之處;目前法務部擱置死刑執行的做法,終非良策。
如此為死刑案件之審判及執行程序嚴密把關,以合理排除「司法錯殺」的可能性。通過這樣周詳的法制設計,若還有「我(執法者)求其生而不得」的死刑犯,那麼,「死者(死刑犯)與我皆無恨也」!歷史先賢歐陽修筆下的仁政慈悲,得以重現於今世,則民怨何有哉? (作者為律師、國策顧問 許文彬)

該死的不死 該活的活該?【聯合報╱王冠雄/高中生(屏縣長治)】
法務部長王清峰在公開信中認為,死刑實際上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因此廢除死刑是世界人權的思潮。但有什麼研究及調查顯示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
部長聲稱長期為受害者的人權而奮鬥,但卻在「廢除死刑」的議題上與受害者對立!
人權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奉公守法的人,其人權應受到保護;但無法無天的人已無權受保護。在加害者奪取被害人性命時,他們已經喪失被保護的權利,殺人償命實屬天經地義!
誰為受害者的家屬們發聲?社會總是以加害人的立場思考,為他們找尋出路,但當他們在殺害被害人時,是否有尊重被害人的生命?
什麼叫作人權?該死的死、該活的活!否則誰理會被害者的人權?

無聲大眾對死刑的心聲(黃瑞明)
施、王不願批准,個人價值觀當然是主因。不過,不容忽視的是背後的遊說團體。我不知道大多數法律人對死刑抱持什麼態度,但反對死刑儼然已成我們這一行的「政治正確」。反對者有組織,藉著「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促使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近年來一再決議要求廢除死刑,兩位法務部長也深受影響。這些人同時利用出版與演講,四處宣傳死刑野蠻的觀念。反對者很可能只是法律界的少數(尤其是律師界的一群人),奇怪的是,支持死刑的人卻是沉默的多數。可以這麼說,聯盟成功地行銷了「廢除死刑才是王道!」,讓支持死刑者自慚形穢。
法律人不敢反駁
這是當今台灣社會的怪現狀之一。社會多數人都支持死刑,但是,連法律人都不敢挺身反駁,百姓更是啞口無言。民主社會最可貴的是言論自由,反對死刑者當然有權表達立場。然而,多數抱持不同意見者卻噤聲不語或毫無抒發管道,這是非常嚴重的正當性問題。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可以提出一堆理由,不過都是老套。他們說死刑無法遏阻犯罪動機,可是台灣自古就有死刑,憑什麼證明廢止後殺人案件就不會增加?他們說法官可能誤判,可是罪無可逭之人的確也所在多有,憑什麼就將所有的殺人犯免除一死?最後一個理由更荒唐:他們說廢除死刑是國際潮流,全世界已有103個國家廢除死刑。那又怎麼樣呢?各國國情不同,美國、日本都有死刑,誰說非跟隨潮流不可?反對死刑者的根本問題其實出在欠缺同理心。他們只看到殺人犯對死刑的恐懼,至於被害人在遇難當時蒙受的痛苦及家屬承擔的煎熬則完全置諸度外。
反對死刑者主張以終身監禁來取代死刑,這是他們的言論自由。對多數國人來說,有人惡性重大,就該伏法,這是人民的「法律感情」。是非曲直,容有討論空間。但反對者應該做的是推動修法而非遊說法務部長違法。
去年11月12日,最高法院判決南化雙屍案的被告死刑定讞,至今當然仍未執行。就在前三天,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2002年在華盛頓特區肆意狙殺民眾的黑人兇手的延緩執行請求。王部長,廢除死刑真的才是王道嗎?
作者黃瑞明為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南韓暫停死刑12年 殺人犯增加32%(星島環球網)
【星島網訊】南韓在1997年12月對23名罪犯執行死刑以後,已有12年沒有執行死刑,但統計數據顯示,停止執行死刑後殺人犯數量有所增加。1994年至1997年執行死刑的4年裏,平均每年有607人因殺人罪而被起訴,但在暫停執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裏,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殺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殺人犯增加了32%。因此,法律界提議引入終身刑來代替死刑制。
  據悉,目前,被判處死刑後正在服刑的犯人共有58人,被判處死刑後減刑為無期徒刑的有19人、死亡3人。
  但法律界認為,目前已經無法恢復死刑。法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2004年柳永哲事件和2006年鄭南奎事件時,提議恢復死刑的輿論勢頭很強,但仍未能阻止停止執行死刑的趨勢。

堅持廢除死刑 網友:1人1信送王清峰下地獄(2010/03/11 00:07)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長王清峰發表一篇名為《理性與寬恕》的文章,強調為了確保生命權,任內絕對不會執行死刑,甚至「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不過,這番看似充滿「人道理念」的言論,卻讓不少網友感到相當憤怒,痛批王清峰保障死囚的生命權,「卻枉顧被害人的生命」,要大家發起「一人一信送王清峰下地獄」的活動,叫王清峰趕快「下台」。
為了表達廢除死刑的立場,王清峰在《理性與寬恕》文章中指出,「死刑是最危險的刑罰,從事審判的是人不是神」,強調「殺人償命」只是造成另一個家庭陷入永遠無法啟口的傷痛,並不會使這個社會更好,要受害家屬用寬恕的力量,來洗淨復仇的怨恨。
王清峰還在文中強調,她寧可下台,也絕對不會在任內簽署任何一件死刑執行命令,還說如果死刑犯如果有改過自新的機會,甚至「願意為他們下地獄」。
不過,王清峰這番充滿「人道主義」的言論,卻引起網友的憤怒,有人痛批王清峰根本就是「假道學」、「偽善」,愛護死刑犯的生命權,卻枉顧被害者的性命,要她快點「滾下台」,要不然要發起「一人一信送王清峰下地獄」的活動。
還有網友痛批,王清峰願意給死刑犯改過自新的機會,「那又有誰來給受害者活著的機會」,認為她沒有想過受害者與家屬的心情,還佔著法務部長的職務,領納稅人的薪水,實在有夠差勁。

圖:憤怒的網友舉辦連署要求王清峰下台(點擊下圖可進入網站)

這種瀆職當天職,拿神來當藉口自慰的人還可以占著茅坑不拉屎真是可惡(來源:Hart, aber spass muss sein)
王清峰:寧下台 不執行1件死刑
更新日期:2010/03/10 13:35(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0日電)

法務部推動廢除死刑引發爭議。部長王清峰今天哽咽表示,自己寧可下台,也不會簽署任何一件死刑執行命令,「如果我能夠替他們(死刑犯)被執行,下地獄我都甘心」。

批:我希望你跟那些死刑犯一起下地獄,相信不少人都會很開心

王清峰昨天深夜發表專文,明確傳達不但要廢除死刑,也應暫停執行死刑的立場,強調廢除死刑「不應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目前暫停執行死刑,為的是能讓觀念慢慢發酵。

王清峰在法務部答覆媒體進一步詢問時指出,死刑犯固然很壞,應受制裁,但剝奪他們的生命,並不會使這個社會更好。

批:但讓這些死刑犯伏法,這個社會絕對不會更糟糕

她強調,自己寧可下台,任內絕不會簽署任何一件死刑執行命令;王清峰並語帶哽咽表示,為讓死刑犯有自新的機會,甚至願意代替死刑犯被執行。

批:我絕對願意親手將妳這個瀆職當天職的可惡__親手槍斃,妳敢嗎!

至於前天在立法院答詢表示雖贊成廢死,但已定讞死刑案件仍應執行的檢察總長被提名人、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今天只低調回應,該說的在立法院已經說過,他不宜再多做回應。9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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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撰文表達暫停死刑執行立場
更新日期:2010/03/10 06:35

檢察總長提名人(黃世銘)接受立委審查時表示,目前還在等待執行的44名死刑犯,應該要執行。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則是撰寫一篇名為「理性與寬恕」的文章,表達自己的立場。王清峰表示,對於廢除死刑,她和黃世銘的理念一致,她也能理解黃世銘有關定讞者應執行的看法,不過,王清峰強調,站在人權角度,廢除死刑是要確保生命權,因此,她仍然會暫停死刑的執行。(杜大澂報導)

批:請問乖乖納稅然後莫名其妙被殺死的,就沒有生命權嗎?

到底要不要廢除死刑?是一個棘手的問題,檢察總長提名人黃世銘表示贊成,他也認為,等待執行的死刑犯,還是要執行,如果不執行就是不尊重司法,由於這番言論和法務部長王清峰並不同調,引起關注。王清峰則是在九號特別撰文,再度表達立場。

王清峰表示,死刑是最危險的刑罰,存在或許可以使人心安,但實際上卻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因此,廢除死刑是世界人權的思潮。王清峰指出,根據民調,若有配套措施,支持廢除死刑的民意超過五成,政府有責任提出完整配套,爭取民眾支持。

批:你又知道沒有嚇阻功能,等哪天廢除死刑我又找不到頭路來試試看啊,世界人權思潮是啥洨,那是針對沒有以暴力傷害脅迫的人才有資格講啦,妳王清峰算甚麼東西憑甚麼講人權?現在最好是民意有超過五成支持啦,沒有超過妳要不要全家切腹以死明志?沒種嘛!

另外,王清峰認為,對於廢除死刑,她和黃世銘的理念一致,也能理解黃世銘有關定讞者應執行的看法,不過,他說,站在人權的角度,廢除死刑是要確保生命權,目前暫停死刑執行就是希望讓「理性與寬恕」能有充裕發酵時間

批:根本只是想用時間換空間,反正死又不是死到妳家的人,等哪天妳小孩被人強暴凌虐撕票再來說人權啦!法律本來就是最消極的保護手段,哪天運氣差遇到壞人根本是算你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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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死刑執行 王清峰槓上黃世銘
更新日期:2010/03/10 01:01(中央社記者陳亦偉、賴又嘉台北10日電)

法務部推動廢除死刑,引發高度爭議。部長王清峰9日深夜發表專文,強調廢除死刑「不應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目前暫停執行死刑,為的是能讓觀念慢慢發酵。

法務部自2005年12月後,即未再執行死刑,目前台灣共有44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仍羈押在看守所。

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黃世銘8日在立法院審查會答覆立委表示,他個人贊成廢除死刑,但除非能訂出1個死刑暫緩執行條例,做為法源,否則目前已判決定讞的死刑案件,仍應執行。他若出任總長,會將死刑案件呈報法務部執行。

法務部9日深夜發出由王清峰親撰、名為「理性與寬恕─暫停執行死刑」的文章,內容指出,她可以理解黃世銘身為司法人的想法,但從人權角度,廢除死刑是為確保生命權,「人死不可能復活,確保生命權不應該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

批:人死不能復活,那些被殺死的請問誰要負責?走在路上莫名其妙被打死的請問家屬要找誰償命?找王清峰妳償命嗎?妳那條命夠格嗎?

王清峰說,死刑是最危險的刑罰,因為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同一套證據,可能因法官的判斷不同,使被告在死刑與無罪之間徘徊擺盪,蘇建和案就是1個例子。死刑的存在或可使人心安,但實際上並無嚇阻犯罪的功能,「殺人(死刑)償不了命,徒然使另一個家庭陷入永遠無法啟口的傷痛中」。

批:蒐證與法律程序才是改革的重點,更嚴謹的蒐證才會減少誤判的發生,根本是兩碼子事湊在一起!

對於外界質疑44名死刑犯懸而未決,王清峰表示,目前全球有104國廢除死刑,超過10年不執行死刑的國家有35個,像南韓就有60名死刑犯,但也是10多年沒執行死刑,日本目前未執行的死刑犯更高達102名

批:請問你是南韓嗎?請問你是日本嗎?你怎不說美國還有死刑?美國最講人權了吧?

王清峰認為,廢死政策的形成需要時間,暫停執行死刑是希望讓「理性與寬恕」能有充裕發酵的機會,讓法務部所規劃的廢除死刑替代方案(如終身監禁),能慢慢獲民眾接受。王清峰的公開信,形同宣告在她部長任內,絕不會批准執行任何一件死刑案。9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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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都不能死 王清峰賭上烏紗帽
更新日期:2010/03/10 19:09(中央社記者賴又嘉、陳亦偉台北10日電)

為推動廢除死刑政策,法務部長王清峰選擇親自撰文、高分貝宣揚理念,卻也升高議題的衝突性。在社會普遍仍對廢死存疑,加上時值大選,王清峰能否突圍而出,備受關注。

王清峰昨夜發出名為「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的公開信,強調從憲法及人權角度,廢除死刑正是為確保生命權,「人死不能復生,確保生命權不應只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她今天為捍衛理念,更直言寧可下台,也絕不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

熟悉王清峰的人都知道,王清峰個性就是有話直說,活脫脫是個直爽的鄰家阿姨。前檢察總長陳聰明任內出現爭議言行,她在立法院備詢直言「若是我,早就離職。」讓站在一旁的陳聰明尷尬萬分。她也常在視察監獄時,只因看到受刑人苦讀考上大學,或聽到1句「部長,您真的很像我媽媽。」就與對方相擁落淚。

批:鄰家阿姨就滾回家去,憑著自己的好惡扭曲法律的人快點滾下台

輿論質疑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若依個人好惡,選擇性執法,對國家法律未充分尊重和遵守,是「獨特的部長、獨特的做法」,這只講對一半。王清峰或有獨特言行,但擱著死刑不執行,是前任法務部長施茂林2005年12月26日以後就開始的作法。

批:那就連施茂林一起下地獄好了

法務部官員表示,政府推動廢除死刑,背後有相當大的理由,與台灣特殊國際現勢有關。台灣面對中國大陸威脅,要爭取西方國家支持,自然必須接納西方人權價值觀,無論誰執政,都很難不往「推動廢除死刑」的方向走。

批:吃屎,你去叫美國關閉關塔那摩啊

但廢除死刑在台灣難落實,除卡在現階段多數民眾傳統觀念難接受,即便某天過半民眾贊成廢死,但要在哪裡蓋專門收容終身監禁受刑人的監獄?恐怕困難重重。從法務部單是要在偏遠地區建1座專供性侵收容人強制治療的醫院,都到處碰壁,至今沒著落,就可見一斑。

王清峰專文發表後,立刻招致反廢死輿論的強力反彈。面對推動廢死,民間團體可以高分貝宣導,但政府部門或首長需不需要為溝通理念導致對立升高,值得商榷;因為,歷史證明,推動大幅度的改革,「事緩則圓、水到渠成」永遠才是成功的關鍵。990310(中央社資料照片)

延伸閱讀:受害者的人權在哪?關於死刑,給人權團體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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