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的錄影主題是「評審指定曲2」,預定淘汰掉總分最低分的五位參賽者。

評審:林隆璇、陳珊妮、黃國倫、王治平、陳樂融(以下分數依此順序排列)

比賽成績:

01)楊美玉:心痛的感覺(蘇芮)。40.9分

02)廖志良:愛愛愛(方大同)。42.3 分(8.4、8.7、8.2、8.5、8.5)

03)黎卉淇:那年夏天寧靜的海(王心凌)。41.9分(8.7、8、8.1、8.4、8.7)

04)替代役:轉吧七彩霓虹燈(夾子大樂隊) 。41.6 分 (8.5、8.4、8.2、8.3、8.2)

05)黃宥恩:分裂(周杰倫)。41.1分

06)林宗興:活該(信樂團)。43.8分(9、8.7、8.6、8.7、8.8).....本集最高分

07)黃文星:向前走(林強)。43.6分(8.8、8.6、8.8、8.6、8.8)

08)江明娟:再見我的愛人(鄧麗君)。42.7分 (8.7、8.4、8.4、8.7、8.5)

09)高瑞欣:月亮使者(彭佳慧)。42.4分(9.1、8.2、8.3、8.5、8.3)

10)黃偉豪:袖手旁觀(齊秦)。42.2 分(8.2、8.4、8.5、8.8、8.3)

五位最低分者:楊美玉(40.9)、黃宥恩(41.1)、替代役(41.6)、黎卉淇(41.9)、黃偉豪(42.2)

花絮:

1.節目一開始,黃國倫宣佈本集將一次淘汰掉5位,似乎連利菁都不知道此事,她有點傻眼了。到了節目最後,利菁說這不是前十強(意思應是前10強名單尚未確定),耐人尋味。

2.張芸京的經紀人有出現在錄影現場,提高了一次淘汰5人是為她鋪路的質疑的可信度。

3.真巧,剛好淘汰掉先唱的前五位。剩餘的前五強尚符合網路論壇的預測。

五強名單:

林宗興(43.8)、黃文星(43.6)、江明娟(42.7)、高瑞欣(42.4)、廖志良(42.3)

以上資料來源:Annpean's blog

筆者的暫時心得:

很意外的賽制,今天居然一次淘汰五人,檢查一下五強名單,嗯,不錯,沒問題。
我還是那句老話,舉辦歌唱比賽的目的是什麼?我希望的目的,就是選出可以幫助歌壇的歌手,讓國內流行音樂的素質,可以提升。
筆者知道,網路上的確很多意見,這些意見,也是有道理,但小O是愛音樂的人,尤其是愛才惜才,可能很多作法讓大家覺得不公平,但仔細想想,這種不規矩的歌唱比賽,從超級星光大道開始,何時是公平的?
抽籤PK?公平嗎?(歌唱比賽是比實力,不是比運氣)
不管以前表現多好,失誤一次就一槍斃命,公平嗎?(應儘快實施積分制度,不是比誰比較帶衰,比誰沒意外發生,不是比誰沒膽量沒勇氣)
聽說歌手選的歌,製作單位不喜歡,就可以請選手改歌,公平嗎?(唱失敗了誰負責?)
聽說有製作單位的員工欺負選手,極度影響他唱歌的情緒?(有這種員工,公平嗎?)
每次唱安全歌的一路過關,實力很強,想唱高難度歌曲來讓觀眾聽的開心,收視率上升的一流歌手,不小心失誤了,公平嗎?
正常的歌唱比賽,比很多次,是為了追求公平(避免歌手一次的意外出槌而造成無法挽救),不正常制度的歌唱比賽,比很多次,卻是為了收視率(挖個洞等著,誰踩到誰倒楣),原來很多制度是為了搞噱頭、搞收視率來的,不是追求實力的比拼,不是追求優勝劣敗,何時公平了?但當然這些賽制是無可厚非,因為正正規規的歌唱比賽經過驗證是沒有收視率,但至少「結果」要是「正常一點」的,這樣,即使「過程」再怎麼瞎,但至少「結果」可以讓人鬆一口氣「OK了」。賽制縝密,制度公平的歌唱比賽,觀眾不愛看,因為「不好玩」,觀眾本身就是幫兇,等錯誤的制度造成錯誤的結果時,希望改變這錯誤的結果時,觀眾又要大喊不公平,又要大喊維持現狀,這不是很奇怪嗎?
人有失足馬有亂蹄,等自己也遇到類似的狀況,再來想想公不公平,過程與制度原本就不公平,換成是你,你願意嗎?要將心比心。
有人說失敗就失敗了,能力強者照樣出唱片,不影響星途,但多少還是有差,不用得名也照樣大賣,那是要超一流等級的歌藝,很難得,也沒有那麼多的超一流歌手可以找到,想要歌壇個個都是楊宗緯、蕭敬騰,目前這種理想還辦不到,中上等級的歌手也應該多給人家一些機會及助力。

建立在公平上面的公平才是公平,建立在不公平上面的公平,卻只是假象,所以超級星光大道使用不公平的方式來扭轉、彌補之前的不公平,以毒攻毒,讓結果儘量是公平,星光大道有做到了,我知道爭議很多,但筆者還是覺得,流行音樂的素質要有提升,還得大義為先。
只是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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