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殘殺6名婦女賣屍配「陰婚」 夢想成富翁
2007年05月15日05:46   燕趙晚報

為了倒賣屍體配「陰婚」賺錢,河北邯鄲市臨漳縣習文鄉52歲農民宋某在短短數月之內,竟殘忍殺害了6名無辜婦女。這在一般人看來,其令人髮指的暴行不僅聞所未聞,甚至不敢想像。 

那麼,殺人犯罪嫌人宋某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是什麼原因讓已年過半百的他一而再再而三,將罪惡之手伸向一個個無辜婦女呢?昨日上午,記者走進臨漳縣看守所,與宋某進行了面對面的交談。

殺人賣屍來錢快 他收不住手

5月14日下午3時,邯鄲臨漳縣公安局看守所內,一位身材瘦弱,看起來老實巴交的男子,身著囚服、腳帶鐵鐐慢慢走入管教室內。這就是曾經殺死6名婦女的犯罪嫌疑人宋某。如果他不是囚服加身,單看外表,很難將他與一個心狠手辣的殺人惡魔聯繫在一起。

更讓記者震驚的是,談起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殺人賣屍經過,宋某如同講故事一般平淡,在他的臉上,看不出一絲悔恨與自責,也沒有鋃鐺入獄後的恐懼。他告訴記者,自己之所以走上這條犯罪道路,主要是為了投資做好養狗生意,然後掙大錢過好日子。

曾因盜墓賣屍被判刑

記者:能簡單介紹一下你的個人經歷嗎?

宋某:我從小沒有上過學,1976年參軍入伍。當了五年兵後,復員回到家鄉臨漳縣習文鄉種地。我結過四次婚,但每次都不如意,可以說沒有真正享受過家庭的溫暖。

記者:最初是怎麼想起來盜竊他人屍體的呢?知道這種行為屬於犯罪嗎?

宋某:大約在1998年前後,我跟一位外地老人去河南林州及邯鄲市涉縣的山裡倒賣藥材。當時,因為那裡非常流行給死人找「鬼妻」,所以女人的屍骨非常緊俏,一具能賣到上千元。於是,為了掙錢養家餬口,我便和那位老人一起做起了「盜墓賣屍」的生意。說句心裡話,做這種事,心裡不害怕是假,一是怕死人的屍骨,二是害怕被公安局捉到。

1999年秋天,我聽說本村的一個外地婦女病死後,便連夜偷了她的屍體,但還沒有出手,我就被公安局抓了,後來我就被判了兩年刑。

一直夢想成為百萬富翁

記者:從監獄出來後,想過重新開始生活嗎?

宋某:出獄後,通過別人介紹,我做起了養狗賣狗的生意。但由於手裡資金有限,那些狗又都是些價格昂貴的高檔獵狗,所以效益並不理想。平時,我看到生意場上有不少人腰纏萬貫,心裡非常羨慕,一直夢想著能成為百萬富翁。

記者:既然家裡有生意可做,並且曾經因為盜竊屍體被判過刑,為何又重操「舊業」,且走上「殺人賣屍」這條犯罪道路呢?

宋某:其實,我已打算不做那種事了。去年四五月份,家裡突然出了一件事,被罰了五千塊錢。再加上狗的生意不好做,當時手裡急需用錢。恰好在這個時候,河南林州過去的一位「老客戶」打電話要收購一具女屍,我便四處尋找,但由於本地農村死人大都已經火化,所以沒能得手。

有一天下午,我從河南安陽縣倒賣獵狗回家時,在安陽縣柏莊路口看到一個40多歲的癡呆女人,便想將她帶回去賣錢。於是,我用自行車將這個癡呆女人先帶回自己家中,隨後,又將她騙到村外一個沒人的地方掐死,後埋到了一塊長期沒人耕種的農田中。最後,我將她的屍體賣到了涉縣的一個農村,得了3000多元錢。

「殺一個殺幾個結果都一樣」

記者:你殺人時害怕嗎?對方有沒有掙扎、反抗?

宋某:當時,我心裡也害怕,擔心弄不死對方,反而讓過路的鄉親發現報案。可看到這個癡呆女人竟然一點都不反抗時,也就不害怕了。在殺過的6個人中,只有一個人掙扎過,但很快就被我制服了。

記者:你為什麼會接二連三殘害那些無辜婦女呢?

宋某:當時,我也沒有想殺害這麼多人。可我看到將人殺死後倒賣屍體比盜墓偷屍更方便,來錢也快,就有點鬼迷心竅了。再說,反正已殺了一個,再多幾個也是那樣,這就如潑出去的水,已經無法挽回了。

記者:如果那些受害者向你求饒,你會不會放她們一條生路?

宋某:我沒想過。因為每次「辦事」,我都是趁對方不注意時突然用雙手掐死對方,所以她們也沒有機會向我求饒。

記者:將人殺死後,屍體容易出手嗎?其間,有沒有人問過屍體的來源?

宋某:每次「得手」後,我就會告訴河南林州、邯鄲市涉縣、大名的幾個固定中介人,他們很快就可以將屍體賣了。一般情況下,他們都會尋問屍體從哪裡弄到的,還要求見一下死者的家屬,但我騙他們說,死的人是病死的,家人已經不要了。

知道早晚會有這樣的下場

記者:一具屍體可以賣多少錢,那些錢都用在了什麼地方?

宋某:其實,我雖然將人殺死,但真正到手的錢並不多,一具屍體最多也就賣上三四千元錢,還不如我賣一條高檔獵狗的價錢。6具屍體一共賣了不到兩萬元,我將這些錢全部投資到養狗生意上了,因為我一直想把這個生意做大,只有這樣才能賺到大錢。

記者:落網後,有沒有悔恨或反思以前犯下的罪行?如果不被公安機關捉到,你會不會繼續做那些傷天害理的事呢?

宋某:我知道早晚會有這樣的下場,因為常在水邊走,沒有不濕鞋的時候。如果我現在還在外面沒被抓,可能還會殺第七個、第八個,甚至更多的人。我認為,當一個人滿腦子想的都是錢的時候,什麼樣的事情都可能做出來,而當發現後悔時,卻早已經來不及了。我希望人們還是安安穩穩過日子,千萬別像我一樣為了錢,結果害了別人害自己。
作者:王彬
新聞來源:http://news.qq.com/a/20070515/000672.htm

男子殘殺六婦女,都是「陰婚」惹的禍!
                 
  陰婚叫鬼婚,又叫冥婚,是幽冥世界裏男女的婚姻。大多數是成年之後沒結婚就死亡的,在活人的眼裏覺得是很可憐的一件事情,親人們便要找一個同樣已亡人的異姓遷葬於一起圓墳。曹操曾為自己的愛子曹衝辦過陰婚,就是那個以稱象流傳千古在課本裏做為典範的聰明孩子。可能是人太過於聰明也不是一件什麼好事,在他十三歲便結束了人生。怎麼死的,我們不知道,只能套用文人常仰天一嘆狀呼:「天忌英才」來解釋了。也許上天的另一層用意,不是我等肉眼凡胎的人能看明白的,給你聰明,卻要讓你早一點離開人世。曹衝死後,曹操悲痛萬分,曹丕來寬慰他,曹操曰:「曹衝之死,是我的不幸,又是你們的大幸。」倒置後來,曹丕即位後,也經常感嘆的對臣下曰:「若使倉舒(曹衝字)在,我亦無天下。」為了彌補對曹衝的愛,曹操將他和甄氏之女合葬。
  有關陰婚的記載,在中國流傳已很久,在先秦時代就已開始流傳。《周禮》有關於冥婚的記載:「禁遷葬者,與嫁殤者」。後來根據民間的演變,按照活人的婚姻配各種儀式,陰婚同樣變得多樣化起來,明代《菽園雜記》記載:「山西石州風俗,凡男子末娶而死,其父母俟公大有女死,必求之以亡,議婚定利納千,率如生者,葬曰亦復宴會親戚,女死,父母欲為贅婿,禮亦如之」看情形,陰婚中也同樣有倒插門入贅的。
  剛開始陰婚是富貴人家出現不幸才會辦的事,陰婚的儀式除了鬧洞房是圓墳不一樣外,其他聘禮什麼繁鎖禮節一樣都不可少。後來發展到農村,因經濟的原因,乾脆只分性別,不分年齡,便給早亡的親人結「陰婚」了。
  近些年來,有關「陰婚」引發犯罪的案例是越來越多,很多下葬後的屍體被盜「配陰婚」事件頻頻發生。如近日據《燕趙晚報》報道:在河北邯鄲市臨漳縣習文鄉52歲農民宋某在短短數月之內,竟殘忍殺害了6名無辜婦女。而他所做的這一切都為了倒賣屍體配「陰婚」賺錢。本來有關鬼怪的故事讓人聽後,都要毛骨悚然,而活人幹這種有失祖宗陰德的暴行來斂財,恐怕無法用任何一個殘忍的詞來形容了。這個時候,用任何辱罵之言恐怕也無法排解你心中的憤怒!
  陰婚,是早亡者親人對早亡者所表達的一種親情愛意,在民間已流傳很久,同樣也被廣大群所接受,雖然這種思想很多人都認為是愚昧落後的,但同樣有很多民眾卻認為是無可厚非的,這時迷信不迷信已是另論了。
  不過在現今這個時代,人死之後便很快被燒成骨灰。而在民間,在民眾的眼裏大多數都認定整個「陰人」才可以「配陰婚」,民眾的這種「陰婚」思想已根深蒂固,你想一下子去把它改變過來,那是異想天開。
  而在現實中符合陰婚的整個「陰人」則越來越少,使整個「陰人」在「陰婚」市場上「走俏」,供不應求。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常常會引誘人們去犯罪,不少喪盡天良的不法份子因利益關係便幹出了這等「殺活人配陰婚」的缺德事來,我們都希望這個世界上的人都是善良的,但在這個世界只要還有不公平,惡人同樣還是存在世上,當一個惡人面對利益的誘惑時,什麼樣的手段都會做出來!
  面對這些人間不該發生卻又偏偏發生的悲劇,常常讓人痛心欲絕,卻又無能為力,因為人死不能復生,我們最多所能做到的是讓以後不要再發生這樣的悲劇。對目前來說,如果要想用骨灰來取代人們傳統「配陰婚」觀念是不可能輕易辦到的,而要想完全禁止「配陰婚」同樣也不可行,因為「配陰婚」已在民間流傳久遠,且已被民眾所推崇認為是對早亡人的親情愛意!到時禁止,恐怕要傷民眾們的感情!自此,區區私下認為,要想減少杜絕類似發生的悲劇,在「配陰婚」依然沒有滅絕,而且盛行之地,應當允許人們用土葬的方式來進行!我們都知道,老祖宗很多思想流傳下來的思想是很愚昧的,然當大多數民眾都接受了,你要想去改變的時候,會發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你也只能跟著一起愚昧!或許這樣「配陰婚」的比率持平,「陰人」沒有了市場,可能像這樣的悲劇便也不會再頻頻發生了。

評論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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