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7/04/23 15:30
垃圾電子郵件塞爆信箱沒人喜愛,不過管理濫發垃圾郵件的相關法案,已經在立法院審議兩年,由於立法委員們意見紛歧,還是無法通過初審。(張德厚報導)

立法院科資委員會23日對管理濫發垃圾郵件的相關法案進行審查,不過出席的立委們對於已經送進立院兩年的草案及相關提案內容,還是意見紛歧。行政院的版本是限定對濫發的「商業性」「電子郵件」進行管制,不過民進黨立委鄭運鵬等人的提案,則是希望將管制的範圍,擴大到手機簡訊、MSN即時訊息等電子訊息,並主張對於大量發送的商業性的電子郵件,能夠在合理的範圍內開放,以保障商業行銷。而對於行政院版本中只有訂定,因收到濫發的電子郵件而權益受損者,得向發信者要求每封電子郵件至少五百元的損害賠償,鄭運鵬也認為,如果有濫發的情事,也應該對電子訊息服務提供者以及郵件用戶程式提供者進行政罰,以免所有的爭議擠到法院,還沒有處罰到濫發者,就先癱瘓了法院。

鄭運鵬:『你法院到底有沒有辦法處理?在發電子郵件的廠商,國內國外都有,國內隨便收集就有上萬家,你怎麼處理?上萬家都集體被告,他又不能併案,你所有的地方法院每天在處理這些有辦法嗎?』

由於對於管制濫發的項目及內容,無法取的共識,科資委員會決定擇期再做討論。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423/1/db0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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