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7.04.04 03:06 am
 
 
地方政府與多數學者強烈反對廢除遺產及贈與稅,對於遺贈稅率減半也心存疑慮,財政部長何志欽昨(3)日表示,遺贈稅制改革可以調降稅率到40%做為起點,可以一步到位,不必另外考慮配套方案;稅率若要低於40%,必須考慮包括所得稅在內的稅改配套。

財政部昨天舉行遺產及贈與稅制改革公聽會,與會者見解一致反對廢除遺產稅,對於遺贈稅的調降幅度,除了台大教授林世銘贊成稅率應該大幅調降至25%之外,與會學者都認為調降遺贈稅率的成效有待驗證,大幅降稅只會損失稅收,無法達到擴大稅基的目的,政府若要調整遺贈稅率,必須回歸財改方案,稅率下降到40%才是穩健的改革方式。

中華財政學會理事長陳聽安認為,學界並非反對廢稅或降稅,但是遺產及贈與稅是所得稅的補充稅,除非政府說清楚,稅制不再需要揹負平均社會財富的責任,否則遺贈稅制要改革,就不能單獨只談遺贈稅,要把所得稅如資本利得的課稅問題,一起納入考量,屆時再談最適稅率才能夠客觀。

政大財政系教授曾巨威也贊同改革遺贈稅還是要先回歸到財改方案,稅率大幅調降在現階段的環境並非適當做法。他主張可以分階段調降,遺贈稅率應該先調降至與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一致的40%,之後再視情況逐步調整。

昨天還有五位立法委員與會,陳明真對於廢稅持保留立場;王塗發則認為稅率應該一次下降到25%;羅明才也反對廢稅,並認為目前只有5%的人要繳納遺產稅,調降稅率只嘉惠5%的高所得者,他因此要求財政部必須先修改所得稅法,讓多數的受薪大眾享受公平的課稅利益。

財政部長何志欽在會議結束前表示,財政部會虛心接納外界的意見,對於遺贈稅制的改革,他也瞭解應該先以調降稅率至40%的財改方案做為改革的起點。他說,遺贈稅率下降到40%,可以一步到位,不必另外考慮配套方案,大家都能夠接受。

何志欽說,一旦遺贈稅率低於40%時,可能就必須考慮分階段實施,並同時考慮調整包括所得稅在內的相關稅制。

何志欽說,財改方案提出遺贈稅率調降至40%時,當時並沒有最低稅負,如今最低稅負已對高財富者課徵20%的所得稅,政府可以同意以財改方案為基礎藍本,稅率的調降幅度還是要廣納各界意見。

【2007/04/0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sakico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